1、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,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
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;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
2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2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,单一品种限自用、合理数量,但烟草制品、
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2、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;进境非居民旅
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
境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
3、 根据中国《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》,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: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
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电冰柜)、洗衣机、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
算机及外设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电子计数器、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和餐料。
4、 iPad被归为电脑,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 20种商品之一,税率为20%。根据《海关总署公告2004
年第7号》,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,都应当缴税。根据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
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》和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》,电脑完税价格为
每件5000元,税率为20%,因此若在境外购买一部 iPad入境,旅客需缴纳1000元的税款。
六、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公约》:
中国公民,出境旅游,注重礼仪,保持尊严。讲究卫生,爱护环境;衣着得体,请勿喧哗。
尊老爱幼,助人为乐;女士优先,礼貌谦让。出行办事,遵守时间;排队有序,不越黄线。
文明住宿,不损用品;安静用餐,请勿浪费。健康娱乐,有益身心;赌博色情,坚决拒绝。
参观游览,遵守规定;习俗禁忌,切勿冒犯。遇有疑难,咨询领馆;文明出行,一路平安。
七、行程外活动的安排:
1、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,在行程时间安排允许、参加人数足够,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,
旅行社可根据旅游者实际需要,在旅游者自行支配时间安排附件所列活动。
2、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主、自愿参加附件所列活动,旅行社绝不强迫。
3、如旅游者不参加附件所列活动的,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;如旅游者参加附件所列活动的,须在
境外书面签署附件并交予领队。
4、如旅游者不书面签署附件、或以口头形式确认的,旅行社视为旅游者不同意参加行程外活动,旅游者将根
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。 |